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农业部相关公告,自2017年7月3日起对 "农药制剂" 、"农药原药"类目下的商品信息实行限售管控。 若会员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属于该限售品类,需在2017年7月2日前按要求删除相关商品信息或上传资质备案(资质提交流程:请上传至诚信档案—经营许可类证书—农药许可(包括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类目)自2017年7月3日起逾期未提供资质且未自行清理,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做出相应处罚。
【备案要求】:
在 "农药制剂" 类目下发布农药信息需会员提供以下资质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发布农药类信息,未备案成功的会员不得在平台发布农药类信息
1、农药生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农药生产许可,并进行备案;
2、农药经营企业:
(1)企业注册地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地区内(山东省、山西省、湖北省、浙江省、海南经济特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该地区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照,且营业执照中登记经营范围载有农药经营等相关内容。
(2)企业注册地不在上述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地区内(山东省、山西省、湖北省、浙江省、海南经济特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登记经营范围载有农药经营等相关内容。
3、农药经营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进行备案 ;
同时,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进行修订,新修改后的规则于2017年7月3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五)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五)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无 |
15、发布“农药制剂”、"农药原药"类相关商品信息:(1)未取得登记经营范围为农药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2)若企业注册地为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地区(山东省、山西省、湖北省、浙江省、海南经济特区),未取得该地区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照。 (原“二-15”自动下沉其序列为“二-16”) |
阿里巴巴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