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许可,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机构联合发布的2015年第5号公告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阿里巴巴决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作出如下调整:
1、自2015年6月30日起对现已禁售的剧毒化学品类产品信息范畴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执行,请广大会员进行自查清理并请按照网站规则谨慎发布信息。自2015年6月30日起再发布该产品信息的会员,阿里巴巴将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进行相应处罚;
2、对于易制爆化学品仍按原已“公告”通知的限售方式进行管控,但阿里巴巴后续将逐步收紧管控措施,具体后续管控措施的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会员关注;
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除剧毒化学品类和易制爆化学品类以外的其他品类产品自2015年8月17日起均列为限售,若会员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该限售品类,需在2015年8月17日前按要求删除相关产品信息或上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交流程请参考: 如何提供限售产品的有效证明),逾期未提供且未自行清理,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做出相应处罚;
4、根据上述管控调整,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规则于2015年8月17日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二、处理规则 |
(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5.易燃、易爆化学原料及制作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5、 剧毒、易爆化学原料及制作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
6.剧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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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五)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而发布以下产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四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
14.根据法律、法规或本网站认为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
14、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布有毒,腐蚀性,易燃、易制爆等化学品信息; |
15.根据法律、法规或本网站认为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