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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新规发布汇总【2015年6月】
 2015-07-14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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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总共新增/调整规则3条。主要涉及:《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调整,包含rush(催情)类产品全面禁售,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执行;另外,新增《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下面带大家回炉以上规则调整细节: 规则名称 变更背景/内容 公示时间 公示链接 生效时间 规则生效链接 违禁信息处理规则管控调整 为建设良好社会风尚,保护人们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阿里巴巴决定将rush(催情类)的相关产品列为禁售,会员于2015年6月21日之前进行自查清理并按照网站规则禁止发布此类信息。 2015/6/1 通知链接 2015/6/22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1、自2015年6月30日起对现已禁售的剧毒化学品类产品信息范畴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执行,请广大会员进行自查清理并请按照网站规则谨慎发布信息;2、对于易制爆化学品仍按原已“公告”通知的限售方式进行管控,但阿里巴巴后续将逐步收紧管控措施,具体后续管控措施的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广大会员关注;3、中除剧毒化学品类和易制爆化学品类以外的其他品类产品自2015年8月17日起均列为限售,若会员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该限售品类,需在2015年8月17日前按要求删除相关产品信息或上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6/23 通知链接 2015/8/17 新增《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 为了促进提升1688市场平台的产品品质,用户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发布或销售的产品的一经认定存在产品品质违规情形,阿里巴巴将按照《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下架、删除、帐号限权、关闭等处罚。同时,阿里巴巴将会不定期地对用户在阿里巴巴中国网站发布的产品进行抽检,关于抽检的方式、适用的检测标准和检测结果的认定详见《阿里巴巴中国站产品抽检规范》 的规定,对于经抽检后发现存在品质违规情形的产品,阿里巴巴将按照《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2015/6/30 通知链接 2015/7/7 《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 《阿里巴巴中国站产品抽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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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食品添加非普通食品原料的相关产品专项清理通知
 2015-07-10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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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会员: 为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阿里巴巴决定将于近期对普通食品添加非普通食品原料(含保健食品原料)的相关产品进行专项清理,请广大会员于2015年7月31日前对店铺内相应商品进行自查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或再发布相关商品信息的,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做出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7月10日 附:相关参考规定 https://club.1688.com/threadview/46938256.htm https://club.1688.com/threadview/46834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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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相关产品管控通知
 2015-07-09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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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为了适应1688市场平台的发展变化,促进1688交易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阿里巴巴决定于7月20日起将《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规定中射线装置分类表内的相关产品列为禁售产品。 若会员此前已发布的相关信息属于以上品类范畴,请在2015年7月19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或再发布该相关商品信息的,阿里巴巴将对该等相关商品信息进行删除并根据《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做出相应处罚。 同时,根据上述制度变化,阿里巴巴将对现行的《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进行修订,新修订后的规则于2015年7月20日正式生效施行,请广大会员注意规则变化。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 二、处理规则 二、处理规则 (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三)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十二分,并删除违禁信息: 无 1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特此通知 阿里巴巴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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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短约定交易规则
 2015-07-07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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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溢短约定交易介绍 溢短约定交易是阿里巴巴向加工定制等有溢短交易需求的用户推出的在线交易方式,在订单货物数量± 5%的幅度范围内,卖家可发起溢短完成在线交易。 二、适用范围 1、溢短约定交易方式目前仅向符合以下全部使用条件的卖家开放(以下使用条件可能不定期地进行调整,具体以阿里巴巴更新及公布为准): 符合阿里巴巴规定的业务适用场景(目前,溢短约定交易方式仅向阿里巴巴中国站“淘工厂”业务开放,具体适用范围以阿里巴巴实际提供为准); 其他阿里巴巴认为应当符合的条件。 2、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卖家,如在发布商品时选择支持相应溢短约定交易方式,则买家下单时,可在前述卖家支持的范围内,选择相应溢短约定交易方式就商品进行交易。 3、如卖家不再符合上述使用条件,则: 卖家发布新的商品、修改商品信息时,将无法选择支持溢短约定交易方式; 就卖家已经发布并选择支持溢短约定交易方式的商品,将不再继续支持溢短约定交易,但如买家已就前述商品下单并选择通过溢短约定方式进行交易,则相应已创建的订单不受影响,即:买卖双方可继续通过相应溢短约定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流程及规则 1、溢短约定交易 — 全款 (1)买家下单时选择“溢短约定交易 — 全款”作为交易方式,并在提交订单后的2天内支付订单全款到支付宝(默认包含订单货款金额的20%作为交易定金),逾期则系统自动关闭交易。 (2)买家付款完成后,卖家及时备货生产。如卖家生产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大于或小于订单货物数量,则在货物变化幅度的 ±5%(含,下同)范围内,卖家可发起溢短交易: 如实际货物数量大于订单货物数量(超出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补货款金额(待补货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指根据买家实际自行支付的货款金额与货物数量所计算得出的单价,下同)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补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买家需按照溢短约定支付前述待补货款金额到支付宝(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后,系统将通知卖家发货(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卖家及时关注); d.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补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如实际货物数量小于订单货物数量(短少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退货款金额(待退货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退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系统会将前述待退货款金额直接返还到买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退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3)溢短流程完成后(即“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或“卖家完成待退货款返还”),卖家应按照其发起溢短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4)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15天内确认收货,如逾期不做处理则默认买家已收到货物且无异议,货款将打入卖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交易成功。 (5)在15天的确认收货期限内,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款/退货退款,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 2、溢短约定交易 — 3/7分阶段付款(模式二) (1)第一阶段:首付款,订单货款金额(特指买家下单时的订单货款金额)的30%(首付款中默认包含订单货款金额的20%作为交易定金) 该阶段交易流程及规则详见《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 3/7分阶段付款交易(模式二): https://114.1688.com/km/detail/13220126.html?spm=a2693.6879473.1367411629.22.6BZRhW。 (2)第二阶段:尾款,订单货款金额(特指买家下单时的订单货款金额)的70% 交易流程进入第二阶段后,买家应按照《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3/7分阶段付款交易(模式二): https://114.1688.com/km/detail/13220126.html?spm=a2693.6879473.1367411629.22.6BZRhW 的规定及时支付尾款到支付宝; 买家支付尾款后,卖家应及时生产货物;如卖家生产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大于或小于订单货物数量,则在货物数量变化幅度的±5%(含,下同)范围内,卖家可发起溢短交易:?如实际货物数量大于订单货物数量(超出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补货款金额(待补货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补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买家需按照溢短约定支付前述待补货款金额到支付宝(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后,系统将通知卖家发货(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卖家及时关注); d.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补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如实际货物数量小于订单货物数量(短少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退货款金额(待退货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退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系统会将前述待退货款金额直接返还到买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退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3) 溢短流程完成后(即“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或“卖家完成待退货款返还”),卖家应按照其发起溢短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4) 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10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的则默认已收到货物且无异议,尾款将会打入卖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交易成功; 5) 在10天的确认收货期限内,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款退货,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 3、溢短约定交易 — 3/6/1分阶段付款 (1)第一阶段:首付款,订单货款金额(特指买家下单时的订单货款金额)的30%(首付款中默认包含订单货款金额的20%作为交易定金) 该阶段交易流程及规则详见《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 3/6/1分阶段付款交易 :https://114.1688.com/km/detail/13220126.html?spm=a2693.6879473.1367411629.22.6BZRhW。 (2)第二阶段:中间款,订单货款金额(特指买家下单时的订单货款金额)的60% 1) 交易流程进入第二阶段后,买家应按照《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3/6/1分阶段付 款交易: 的规定及时支付中间款到支付宝; 2) 买家支付中间款后,卖家应及时生产货物;如卖家生产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大于或小 于订单货物数量,则在货物数量变化幅度的±5%(含,下同)范围内,卖家可发起溢 短交易: 如实际货物数量大于订单货物数量(超出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补货款金额(待补货 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 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补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买家需按照溢短约定支付前述待补货款金额到支付宝(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后,系统将通知卖家发货(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卖家及时关注); d.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补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如实际货物数量小于订单货物数量(短少数量占比最高以5%为限,下同): a. 系统将根据卖家所填写的实际货物数量自动计算出相应待退货款金额(待退货款金额 = 订单所显示的货物实付款单价 * 货物数量差额,注:货物数量差额占比以5%为限),卖家可在前述待退货款金额限额内发起溢短交易; b. 卖家发起溢短交易成功后,系统会将前述待退货款金额直接返还到买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期间系统会通过阿里旺旺浮出提醒,请买家及时关注); c. 买卖双方如对溢短货物数量或待退货款金额产生争议,双方均可申请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介入处理溢短交易纠纷。阿里巴巴将根据本规则、《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因买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定金将不予退回;如因卖家原因导致交易关闭或无法继续,卖家需退还买家已支付的货款外,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定金同等金额补偿买家。 3)溢短流程完成后(即“买家完成待补货款支付”或“卖家完成待退货款返还”),卖家应按照其发起溢短后的实际货物数量及时发货,并在线上提供相关信息声明发货情况; 4)自卖家发货起,买家需在10天内确认收货,逾期不做处理的则默认已收到货物且无异议,中间款将会打入卖家绑定的支付宝账户,第二阶段完成; 5)在10天的确认收货期限内,如买家未收到货物,可以申请退款;如买家收到了货物但有问题,可以申请退款退货,并及时联系卖家协商处理。 (3)第三阶段:尾款,订单货款金额(特指买家下单时的订单货款金额)的10% 第三阶段交易流程及规则,详见《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3/6/1分阶段付款交易:https://114.1688.com/km/detail/13220126.html?spm=a2693.6879473.1367411629.22.6BZRhW 四、重要说明: 1、订单货款默认不包含打样费、版费、样品费等费用,如买卖双方对于样品费用等另有约定,请在订单备注中写明。纠纷发生后,如不能提供相应的备注记录、旺旺聊天记录或者其他书面证明,则统一按货款处理。 2、“溢短约定交易 — 3/7分阶段付款(模式二)、3/6/1分阶段付款”中涉及的“3/7分阶段付款(模式二)、3/6/1分阶段付款”的具体交易规则以“《分阶段付款交易规则》 — 3/7分阶段付款(模式二)、3/6/1分阶段付款交易”: https://114.1688.com/km/detail/13220126.html?spm=a2693.6879473.1367411629.22.6BZRhW的约定为准,但本规则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买家如根据本交易规则申请退款,退款金额以该笔订单买家最终实际支付的金额为限(即需同时按照买卖双方溢短约定执行情况,相应增加或扣减对应溢短货款金额)。 4、买卖双方通过溢短约定方式进行交易,如因卖家发起溢短交易且买卖双方完成溢短流程,由此导致订单货款金额发生变化,则交易定金将按照变化后的订单货款金额的20%重新计算。 5、用户了解并同意,其通过本规则约定的溢短约定方式进行交易,即意味着:如用户为买家,则其授权“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在其确认支付后按照阿里巴巴的指令将资金支付给卖家;如其为卖家,则其同意在买家确认支付后,支付宝按照阿里巴巴的指令进行资金结算。涉及交易项下任何纠纷或其他事宜,由阿里巴巴按照本规则及其他中国站相应交易及争议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则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规则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阿里巴巴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用户通过溢短约定方式进行在线交易,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内容。 3、阿里巴巴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等需要对本规则进行不时地修订与更新,相关更新后的规则在公布之日起的7日后生效,如用户不同意本规则任何内容,应停止通过溢短约定方式进行交易,否则,则视为接受更新后规则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