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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里规则推送:关于安心购退出机制的通知

规则中心 最新规则公告
  • 关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特定商品的管控公告
     2018-02-13
     阿里巴巴
     阅读(124次)

      尊敬的阿里巴巴会员:    近日,经1688平台抽样检查发现在1688平台上有商家销售产品多米诺/DOMINO喷码机耗材(包括墨水、清洗液和稀释剂),经与生产商沟通确认,其主要成分均为危险化学品,且多以丙酮/丁酮等易制毒类化学品作为其溶剂。   依照1688平台《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1688平台长期将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均纳入禁发禁售商品信息范畴。   基于上述商品评估结论,1688平台将对该类特定商品采取禁售类管控措施,相关商品信息将进行删除处理。请卖家务必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谨慎自检店铺的商品信息,切勿以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此类商品。                                                           阿里巴巴                                                          2018年2月13日

  • 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2018-01-19
     阿里巴巴
     阅读(323次)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1.人体器官、遗体; 每次扣六十分 规则背景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际法通用原则及人道主义精神,平台禁止买卖人体器官、遗体等行为。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肾脏、肝脏、眼角膜、遗体等。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2.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台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2)人体基因组、基因、组织、细胞,如人体胎盘; 3)人体胎盘制作的食品。 常见问题 人体胎盘制成品可以发布吗? 由于来源、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问题难以解决,用人体胎 盘制作食品存在着很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所以人体胎盘制成品禁止发布。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3.国家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象牙、玳瑁、犀牛角制品等; 2)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恐龙化石等。 点此查看禁售保护物种发布规范 温馨提示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常见问题 我可以发布鹿胎制品吗? 符合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标准的鹿胎制品可以发布外,其余不可发布。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4.国家保护类植物活体(树苗除外);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包含的植物,如银杉、红豆杉、发菜等。 温馨提示 1)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列明的内容。 2)人工栽培、繁殖的国家保护类植物的树苗、盆栽等可以发布。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5.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的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如松鼠、缅甸陆龟、平胸龟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等。 温馨提示 请在您发布相关商品或信息前,核实该商品或信息是否涉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列明的内容。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6.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动物捕杀设备及配件;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使用的捕杀设备及工具会对人身、动物等造成严重生命危害,因此此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电力动物捕杀类工具,如捕猎器,野猪机,捕兔器等; 2)捕鱼机、电鱼机、抓鱼机等捕鱼设备及其配件,如电捕器,电捕机,电捕逆变器,电捕升压器,超声波逆变器,超声波升压器,超声波背机,超声波船机等; 3)禁用渔具目录中的渔具,包括双船单片多囊拖网、拖曳泵吸耙刺、拖曳柄钩耙刺、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拦截插网陷阱、导陷插网陷阱、导陷箔筌陷阱、拦截箔筌陷阱、漂流延绳束状敷网、船布有翼单囊地拉网、船布无囊地拉网、抛撒无囊地拉网、拖曳束网耙刺等。 常见问题 汽车上用的逆变器可以发布的吗? 可以的,但捕鱼、电鱼、抓鱼用的逆变器不可以发布。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7.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捕杀类工具会对人身、动物等造成生命伤害,因此此类商品不可以发布。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绳套、捕鸟器、诱鸟器等捕鸟工具; 2)捕兔夹,野鸡网、野猪夹等捕兽工具。 常见问题 为什么有些捕鼠夹商品会被删除,但有些不会? 主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可能伤及人身安全的都不可以发布。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8.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等其他有公益或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出于公益的角度,且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1688不允许发布猫狗肉,猫狗皮毛,鱼翅,熊胆、食人鱼等及其制品。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猫狗肉及皮毛制品; 2)鱼翅类商品; 3)熊胆及熊胆制品; 4食人鱼类商品。 常见问题 我可以发布藏视明眼药水吗? 不可以,因为藏视明眼药水中含有熊胆成分。 (九)动植物、动植物器官及动物捕杀工具类: 9. 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动物销售许可证件发布驯养类保护物种;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驯养类保护物种需要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动物销售许可证。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孔雀、鸵鸟、梅花鹿、马鹿、大鲵等。 温馨提示 请及时上传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发布。

  • 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药品、医疗器械类
     2018-01-19
     阿里巴巴
     阅读(120次)

    点此查看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管控要求和上传详细解读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有毒中药材;国家公示已查处、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假药、劣药及其他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除外);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医疗用毒性等药品,如三唑仑等精神类药品、可卡因等麻醉类药品、阿托品原料药等毒性西药、注射用亚锡甲基二磷酸盐等放射性药品、雄烯二醇等兴奋剂类药品; 2)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药监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如生川乌等; 3)国家公示已查处或药监认定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品。 温馨提示 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如香港天喜堂天喜丸等; 4)变质的; 5)被污染的; 6)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7)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8)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9)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10)超过有效期的; 1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12)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1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常见问题 自制药品可以发布吗? 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没有正规包装、厂家、批准文号并且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治愈功效的未经批准生产的三无自制类药品均不可以发布。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3.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处方药药品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药品,如处方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等。 温馨提示 1)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品,这类药品有国家正规的药品批准文号。 2)除国家有毒中药材名录中的28种有毒中药材及药监部门通报查处的有毒中药材外,其余单一的原生态中药材可以发布,但经过炮制等加工的单一药材明示或暗示具有对疾病治疗功能的不能发布;多种药材按某种配方制成中药,则这个配好的中药也是不可以发布的,包括民间药方、偏方、秘方等。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4. 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或国家管制的其他医疗器械;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 2)戒毒、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等; 3)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地方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等; 4)国家召回、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    5)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及相关分类目录认定的“三类医疗器械”。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5.注射类美白针剂、溶脂针剂、填充针剂、瘦身针剂等用于人体注射的美容针剂类商品。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医学整容中所使用的透明质酸钠产品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瑞蓝、保妥氏、微晶瓷等美白针剂; 2)玻尿酸隆鼻隆下巴等溶脂针剂; 3)瘦脸瘦小腿等针剂。 常见问题 含玻尿酸成分的涂抹类美容产品可以发布吗? 可以的,但可用于注射的玻尿酸类产品不可以发布。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6. 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兽药;兽药原料药;假、劣兽药;注射针剂类动物用药。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规定的兽药,包括但不限于:禁用兽药;抗病毒药物;抗生素、合成抗菌药;解热镇痛类等其他药物;复方制剂等; 2)兽药监管管理部门禁止生产、禁止使用的兽药或限制使用的兽药,如农业部176号、193号、2292号、1519号等公告中禁止的兽药目录; 3)兽药原料药; 4)兽药假药、兽药劣药; 5)注射针剂类动物用药。 温馨提示 1)精神类、麻醉类、有毒类、放射类、兴奋剂类药品,人用和兽用的都不可以发布;其他宠物药品是可以发布的,但必须清晰展示其商品的外包装,不要进行遮挡、涂改。 2)非禁用兽药商品请不要写《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的禁止/废止药品名称。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7. 发布用于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的非处方药、原料药及进口药品;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温馨提示   非处方药(OTC),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所有非处方药、原料药及进口药品不可以发布。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8. 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发布医疗器械;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需提供:药械准字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类目。 温馨提示   请及时上传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发布在不支持在线订购的类目下。 (七)药品、医疗器械类: 9. 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发布兽药类相关商品信息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公告,从事兽药生产的企业,应当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兽药出厂应当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禁止生产假、劣兽药。兽药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附具说明书,并在显著位置注明“兽用”字样。 具体情形 需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 温馨提示   请您在发布商品时,核实是否属于农药制剂商品,如要发布,请提供相关资质并审核通过后再发布,资质提交请您点击此处,选择正确的资质类型并进行上传,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即可发布限售兽药。

  • 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2018-01-19
     阿里巴巴
     阅读(116次)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1.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 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手机监听卡”、电话“窃听器”、“窃听设备”等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2)无线或隐形耳机、作弊耳机、橡皮接收器等考试作弊设备; 3)隐形透视眼镜; 4)木马、病毒、肉鸡和计算机漏洞信息类,会严重影响网络用户的计算机安全的商品信息; 5)破密软件、入侵工具、强制进入软件; 6)利用软件盗取用户聊天工具,盗取他人隐私的软件或设备,如:QQ聊天记录器等; 7)远程控制/监控软件主要用于处理未经授权监控他人电脑操作、聊天记录的商品或信息。 温馨提示 1)不要在商品信息中涉及任何诱导买家做不道德行为的描述; 2)大楼、道路的远程监控软件,如VNC、波尔等可以发布。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2.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证明的证件;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回执单; 2)护照、港澳通行证、入台证等; 3)社会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卡等。 温馨提示 以任何形式编辑处理过的身份证及相关服务均不可以发布,如搞笑身份证等。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3.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生产和销售具有窃听功能玩具的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摄像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偷拍商品或信息,如烟感器式、手表式、笔式、打火机式、眼镜式、钥匙扣式、U盘式等其他伪装偷拍商品; 2)具有监听功能、极具隐蔽性的伪装监听商品或信息,如隔墙监听器、排插式、车充式等其他伪装监听商品; 3)反猫眼偷窥设备; 4)非法键盘记录器及软件。 温馨提示 1)方块状插卡式老人小孩看护器类商品或信息可以发布,但不要通过任何形式,使消费者以为可以用于监听、偷窥等非法或不道德用途,如在商品描述中使用“监听器”等诱导性描述。 2)摄像功能明显,不具隐蔽性的条状录音笔可以发布,但不要出现任何诱导性描述。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4.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扫信类软件及服务; 2)盗号软件及账号信封; 3)涉及到黑客论坛相关的账号,邀请码等; 4)黑链产品、技术及服务; 5)解封器软件、工具、方法、教程、解封服务等非法破解行为,所涉及的账号包括QQ、DNF、CF等; 6)黑客教程; 7)钓鱼网站、源码等。 常见问题 黑客软件可以发布吗? 黑客软件违反了《互联网管理条例》,对他人的个人隐私或计算机运行造成侵害,因此请不要发布。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5.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企业名录数据:企业名录、经理或老板的个人电话、客户名单资料等; 2)商家信息:代理商名录、广交会参展商名单、网络营销买卖家数据等; 3)个人资料:各类培训或课程学员名单、个人户籍档案证书资料、车辆登记驾照信息、银行业务信息、手机电话清单、个人邮箱论坛信息、个人消费记录、个人简历等; 4)特殊人群信息:消费人群统计名单、股民资料、人才数据库等; 5)隐私信息查询服务。 温馨提示 正规出版的企业名录、参展商名录等书籍是可以发布的,但须在商品信息中写明ISBN编码和出版单位名称。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6.已报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非法拼装或非法所得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经营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每次扣十二分 规则背景 规则背景 请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情形 本条款所指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 包括但不限于: 1)已报废或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2)使用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或其他零部件组装而成的拼装车; 3)通过走私、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温馨提示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7.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预紧器、安全带扣等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配件类商品 每次扣四分 规则背景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 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众所周知,当司机未系好安全带时,汽车安全带设备就会发出鸣叫提醒司机。但是安全带扣的使用却骗过了汽车安全带设备,消除了鸣叫声,使 司机可以不用系安全带,同时也大大增加了驾车危险性。同时,汽车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安全带预紧器会存在安全隐患。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汽车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 2)安全带预紧器; 3)汽车装饰安全带扣、改装安全带扣、原装安全带扣、汽车安全带延长扣等; 4)可阻止汽车安全带装置在未系安全带情况下发出警报的汽车用品或配件。 温馨提示 1)请不要发布汽车安全气囊及相关配件相关信息; 2)请不要发布安全带预紧器; 3)请不要发布任何安全带扣、安全带消音、安全带阻止报警等相关信息; 4)请不要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该类商品 常见问题 1)安全带扣只做装饰或做钥匙扣,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装饰类或钥匙环类安全带扣也具有阻止安全带装置发出警报的功能,请不要发布。 2)安全带扣不售卖,只做赠品赠送,可以发布吗? 不可以,安全带扣赠送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使用,引发驾车安全隐患,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出售。 (六)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8.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 每次扣十二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六十分 规则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设计的航空器,均应具备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单机适航证才能进入民用航空市场,且产品质量、使用用途事关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故请不要在1688上发布此类商品。   具体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 航空器整机(飞机、螺旋机、直升机、热气球等)、发动机、螺旋桨; 2) 航空器模型设计图纸。   温馨提示 载人航空器、航空配件、模型图纸类商品,也不允许以搭售、送赠品等方式出售。